经贵池区编委研究同意,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18年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共9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除教育、卫计系统之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较为突出。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 3 月29日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为“1977年 3 月29日以后出生”; “45周岁以下”为“1972年 3 月29日以后出生”。
5、符合选调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4)报名时还在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及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 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于2018年3月23日起在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贵池区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09:00至4月2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27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4月3日09: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3日09: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3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对于选调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4日上午10:00至下午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1日9:00至4月13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一)》(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主城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保证选调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和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和报名资格审查表。
凡与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由于取消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考察之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线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依据选调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中还要注意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达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调人选初步意见,报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贵池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取消选调资格后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其他事宜
选调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笔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考察公示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0566-3214819
监督电话:区监察委 0566—2022589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