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南城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我街道公办中小学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教师需求,根据《南城街道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编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我们于2018年3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8年秋季学期使用的公办中小学编制外刚需临聘教师岗位97名。具体如下:
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南城街道人口的迅猛增长,群众对公办学位的需求不断增长,为满足群众需求,南城街道各公办中小学每年均大幅扩班,并规划建设了3所公办小学,其中南城中心小学分校(宏图小学)定于2018年9月开学,由此,扩班、扩校带来大量教师需求,南城街道各公办中小学教师编制紧缺,为解决这一难题,经南城街道党委、办事处同意,南城教育办创新招聘方式,通过向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城街道政府举办的企业)购买临聘教师服务的方式解决扩班、扩校教师刚性需求,这部分教师称为编制外刚需临聘教师。编制外刚需临聘教师待遇与在职同等岗位公办教师待遇基本相当,合同期为3-5年,合同到期后可根据实际办理续聘手续,如到时学校有公办教师编制补充,在招聘考核时优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薪酬待遇等相关情况
在扩班、扩校背景下,南城各公办中小学教师编制紧缺,为解决这一难题,经南城街道党委、办事处同意,创新招聘方式,南城教育办通过向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城街道政府举办的企业)购买临聘教师服务的方式解决教师需求,被聘用者与东莞市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5年,服务地点在所应聘的学校。薪酬待遇参照现行公办学校聘用合同制教师待遇标准(即与在职同等岗位公办教师待遇基本相当),根据个人职称、工龄、绩效、荣誉等情况,年薪约在18-36万之间(含五险一金),其中,已聘用的获得过市级荣誉称号的临聘教师待遇可比同等岗位临聘教师高10%,已聘用的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临聘教师待遇可比同等岗位临聘教师高15%。合同期间,鼓励符合条件的临聘教师参加职称晋升,如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同时,如遇公办教师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临聘教师待遇均可参照公办教师作出相应调整。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公办学校刚需临聘教师97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2《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公开招聘2018年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毕业生: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2017年毕业生,及2016年毕业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考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2. 社会人员:指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所有报考的社会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中师毕业及以上。各岗位可适当提高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方面要求,以岗位表具体要求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其他特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条件:
(1)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2)近五年获地级市以上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
(3)近五年被评为地级市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
(4)获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
5.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教育系列高级职称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月份。
6.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所学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与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可参考附件2《东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专业目录(2017年版)》),或所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与岗位专业相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两个专业以上的,或初级以上职称具有两个专业以上的,均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但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考生持有多个层次学历的,高层次学历的专业可以报考低层次学历要求的岗位,低层次学历的专业不能报考高层次学历要求的岗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却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省外取得的职称须符合广东省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有关规定,否则视同无效,详见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办事大厅—职称申办。
7.教师资格证要求。(1)研究生(硕士或博士)报考时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的各科合格成绩;(2)2018年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可提供必修课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或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截图合格成绩)及普通话二乙或以上合格证;(3)2018年本科非师范毕业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相关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截图合格成绩)及普通话二乙或以上合格证;(4)2017年(含当年)前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均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考生可以报考与其教师资格相应层次或较低层次的教师岗位。所有未取得教师资格考生,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⑥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⑦其它材料(如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等)。
(2)毕业生:
①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学历学位:a.2016、2017年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b.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在校证明或者高校出的推荐信);
③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教师资格证:
a.2017年(含当年)前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均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b.研究生(硕士或博士)报考时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的各科合格成绩;
c.2018年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可提供:(任选一项)
a.必修课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
b.高校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证明;
c.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截图合格成绩)及普通话二乙或以上合格证;
d.2018年本科非师范毕业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相关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截图合格成绩)及普通话二乙或以上合格证;
⑤个人简历;(需含有个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学习经历和工作(含社会实践)情况总结、获奖情况等信息)
⑥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请根据自己的报考身份提交。
4.现场考核。(5月5日现场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公布为准)
现场考核包括试讲和面试环节。试讲的形式为现场提前40分钟备课然后进行片段教学考试,面试的主要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教师岗位试讲环节分为普通科和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两大类,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须加试实操环节(才艺展示)。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上交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考察材料和聘用审核表。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南城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经招聘刚需临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申请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由东莞市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南城教育办统筹安排至辖区内公办中小学任教。
受聘人员设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待遇按照一年合同期的临聘教师待遇发放(毕业生及初级职称年薪84800元/年,含五险一金;中级职称年薪114400元/年,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作能力、纪律要求和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定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被审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的,暂缓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已取得毕业证才承认学历(以毕业证书上印发日期为准)。
(四)肄业生、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均不能报考。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学科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6.应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顺序申请依序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本公告解释权归东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和东莞市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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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