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公告(5718人)
2018-03-19来源:易贤网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2018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57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4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报考特殊专业特警职位为高中及以上学历);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项所列为基本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等四类服务基层人员特设职位的,须由陕西省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并符合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等有关规定。

(二)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截至2018年3月23日未满5年的、在试用期内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5.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6.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准许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准许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7.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等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18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sxgwy.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陕西公共招聘网(http://www.snjob.gov.cn)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职位咨询电话咨询。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3月24日0:00至2018年3月28日24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8:00至2018年3月29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月24日0:00至3月28日24时,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3月29日0:00至18:00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为指导报考人员选报职位,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录办”)将于3月25日至3月27日每天上午10时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截至当日9:00各职位报名人数情况,之后不再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考生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对于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环节。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应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9日24时。公共科目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专业科目考试不收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对一般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予开考;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法医职位、公安系统公安类专业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2:1即予开考;对于特殊专业特警职位,按人社部等四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录用计划或不予开考。

对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不予开考的职位,将于2018年3月31日上午11:00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

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和缩减录用计划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11:00至18: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五)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应在4月17日至4月20日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或后期空缺职位调剂)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开始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等情形,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以市区或省直部门为单位,考察工作开始之后(包括考察、公示、录用环节)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暂缓90日作出考察结论。

对于考察前或考察期间有举报反映考生报名资格等问题,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涉及有关的省级部门人事处要认真组织调查,及时答复举报人。对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须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

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在暂缓作出考察结论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录用程序。

本次招考对一些基层偏远乡镇的职位按县(区)作了合并。凡职位表中涉及两个及以上不同用人单位的职位,在考察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由考生选择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再行公示。

六、公示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本次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另外,职位表中有具体服务期限和处所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在考录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考录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为了维护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对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予以处理;对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按照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修改后《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是招考公告的具体阐释,其他未尽事宜由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解释。

2.本次招考的公告在省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省公务员局网、陕西人事考试网、陕西公共招聘网上发布,各市区人民政府或市区人社局网予以转载(发)。请报考人员不要通过上述网站之外的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安排以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告为准,在笔试环节后留意上述指定网站的考录信息。

3.报名系统对报考者向同一职位提交报名信息的次数进行了限制,报名信息经同一职位资格审查3次未通过的报考者,不能报考该职位。

4.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在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将视本次公务员招考中空缺职位数量情况,考虑机构改革等因素,研究决定是否对空缺职位进行调剂。如果实施调剂,原则上对学历、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不作变更,对户籍、生源地、特设职位等报考条件可作适当调整。调剂时将发布调剂公告。

6.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有关陕西省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公务员局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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