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非法检系统2018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3-09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曲靖市非法检系统2018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统一安排部署,曲靖市2018非法检系统年度公开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8人。

本次招考的公告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发布,考试录用程序、报考方式、时间安排、政策规定等事宜详见《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常见问题解答》及《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答》。上述《公告》、《解答》及我市具体的招录职位可登录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查询。现就我市此次考试录用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

一、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我市招录计划表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为曲靖市,只需满足一项即可。生源地指高考前学生户籍所在地。对于非我市生源的考生,户口迁入时间以提交报考申请开始时间为界,即2018年3月15日前(不含3月15日)落户曲靖,且持有曲靖市《居民户口簿》的,符合岗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二、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注册后提交书面申请地点

如本人并未注册但系统提示该证件号已注册的,表明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注册,请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派出所开具的带本人照片的临时身份证)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核实处理。地点为: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78号市政府大院内中楼三楼。

三、考试费用减免办理地点

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现场提交减免证明材料。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享受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阶段,由本人或委托人到各州(市)人事考试机构或公务员局现场提交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证明材料。

曲靖市现场提交减免证明的地点: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78号市政府大院内中楼三楼),联系电话:0874-8967931。

无法进行现场提交的人员,也可通过快递将证明材料邮寄至云南省人事考试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113号开放大学远程大楼;邮编:650223)。未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人员,不能减免考试费用。为防止因邮件丢失影响报名,建议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减免申请的人员先进行网络缴费,待有关部门核实通过后,再将其缴纳的报名费用退还。

四、特别提醒

注册时上传的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证件照电子照片,请严格按照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的相关要求进行上传,避免因身份证或本人证件照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不清晰等因素影响后续考试。

五、考录信息查询

对报考人员的通知以网络公告的方式进行,届时我市考试录用工作相关事宜将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按照《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通知的时间及时上网查询,以免遗漏重要通知。同时报考人员应确保所填本人联系方式的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因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填写不准确或通讯不畅通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公务员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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