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含职高)教师共114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98名,职业高中教师16名(具体学科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聘用的原则实施招聘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服从分配,愿意到我县服务不少于5周年。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8月15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个别岗位暂不作此要求(详见岗位具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签约。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985”高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及免费师范生。
(2)持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3)优先引进研究生。
2.招考。
(1)普通高中岗位教师
①招考的高中教师要求为一本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岗位教师要求为二本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及一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专业院校毕业生。
②所学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对口。
③持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2)职业高中岗位教师
①招考的音乐、舞蹈、美术岗位教师要求为二本及以上全日制高校或专业院校毕业生;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动漫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岗位教师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含高职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汽车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岗位教师要求为全日制专科(含高职专科)及以上院校毕业生。
②所学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对口。
③音乐、舞蹈、美术岗位教师需持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其它岗位教师不作教师资格证要求。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学科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
(二)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三)体检不合格者;
(四)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
(五)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六)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七)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本公告由会昌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会昌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