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定发〔2016〕18号)和定府办抄字〔2017〕357 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5名教师,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法
(一)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卷面分各为100分。公开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报考职业中专汽修、数控、模具专业及中小学校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考生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教师总数185名,其中:2018年入编教师25名、待编教学人员160名,具体岗位及名额如下:
四、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职业中专汽修、数控、模具岗位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4.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待遇与管理
(一)入编教师
根据《定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定办发[2008]38号),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五年。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城区学校教师配备情况择优安排部分新招录的教师在城区学校任教,原则上一学年后调入镇(村)学校任教。
(二)待编教学人员
待编教学人员聘用后,与县教体局签订劳动合同。
1.待编教学人员享受与新入编正式教师同等工资待遇(不含边远山区特殊津贴、乡镇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
⒉在合同期内由学校统一管理,如待编教学人员违反劳动合同或经考核不合格者,则按合同约定进行辞退。
⒊次年根据中小学教师空编情况,从任教满一学年的所有待编教学人员中选招不少于20%的比例的人员纳入正式编制。3学年内未考入者不再续签合同。
七、其他
⒈咨询电话:0797—4289708(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0797—4289628(县教体局人事股)
⒉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定南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定南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