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是1964年全国首批创建的外国语学校之一,天津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学校秉持“融中西文化,育国际英才”的办学理念,凸显“开放式教育”的办学特色,坚持开放、多元、自强、志远的校训,以培养复合型、国际型预备人才作为学校的育人目标。
学校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贯彻执行天津市教委颁发的中学课程计划,强化外语课程。学校开设英、日、德、法、西五种外语,实行“一主一辅”的多语种人才培养模式,即每位学生主修第一外语,辅修第二外语。外语教学实行小班化、对话式、全外语教学。学校还开设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校本课程和各类社团活动,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特长,让每个学生获得更好的发展。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tfls.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6.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暂不要求,需在两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7.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 www.tjtalents.com.cn),其中教育经历由初中开始填写。
(二)资格初审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审核通过人员,并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www.tfls.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通过报名网站缴费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tfls.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招聘岗位数量与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
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及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专业水平测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www.tfls.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我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因考生缺考等原因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我校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www.tfls.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
①身份证、教师资格证;
②2018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目、生源地、就读专业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
③自本科起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在校期间各级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校方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顺位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2.综合问答: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作为综合问答成绩,综合问答成绩满分50分。
3.试讲:考生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评分,作为试讲成绩,试讲成绩满分50分。
综合问答成绩与试讲成绩之和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综合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http://www.tfls.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被我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我校指定医院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顺位递补。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顺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笔试与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应于2018年7月10日前办结相应手续,到学校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顺位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将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顺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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