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需要,经市政府同意,高安市直属学校拟面向高校和社会招聘部分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要求与待遇
1.对象:①国内高校全日制2017年以后毕业未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且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3年7月以后出生);②国内“211”、“985”师范大学可放宽到2017年未就业毕业生;③江西师范大学2018届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以推荐表为准,含省属免费师范生)。
2.要求:①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②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高中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岗位);报考心理学教师岗位需同时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本科学历为三级、研究生学历为二级);③成绩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形式
高安市直属学校选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江西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会。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聘用(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招聘岗位
六、其他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②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者;③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④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⑤.放弃聘用资格者;⑥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2、未尽事宜由高安市直属学校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共同商量决定。
七、咨询电话
高安市教育局: 0795-5294519
高安市人社局: 0795-5281701
高安市直属学校选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