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中山市坦洲镇公办初中专任教师直接选聘公告
2018-03-01来源:易贤网

坦洲镇隶属于广东省中山市,为中山市直辖乡镇,位于珠江口西岸,地处中山市最南端,毗邻珠海经济特区,邻近香港、澳门。坦洲镇曾获“国家卫生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广东省卫生先进镇”、“广东省企业百强镇”、“广东省文明示范镇”、“广东省教育强镇”、“中山市工业强镇”、“中山市经济强镇”等荣誉称号,2015年首次上榜“中国建制镇综合实力百强”“全国科学发展百强镇”排名72位;2016年跃升至“全国科学发展百强镇”第67位。坦洲镇版图总面积130.41平方公里,下辖7个社区和7个行政村,常住人口20多万人,有初中6所(其中民办3所),小学17所(其中民办4所)。

现根据我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面向高等院校直接选聘初中专任教师2名,受聘教师享受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待遇。

一、 招聘岗位及拟招聘人数

详见岗位表

二、选聘对象

2018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六)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9日,应聘人员可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tzjyzhaopin@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2018年3月13日上午8:30-11:30,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到坦洲镇林东小学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 应聘人员要提供所有证书原件,招聘单位将审核应聘人员的所有材料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及其真实性(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如发现资料有不真实,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

须带备的材料:(1)《中山市坦洲镇直接选聘公办初中专任教师报名表》;(2)个人简历;(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复印件(原件备验);(4)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习成绩单、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可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验);(5)尚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6)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原件备验)。

(二)2018年3月13日下午招聘小组审核材料,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2018年3月14日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3月14日上午8:00起

面试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林东小学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德溪路137号

选聘单位将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通知参加面试。招聘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入围应聘人员有关面试事项。不合要求者恕不约见。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验证。面试形式包括无生授课、现场答辩等环节。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page]

1.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考前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及讲解面试的要求及事项。

2.考生抽签,考生按抽签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入面试。

3.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内容为初中教学内容。面试形式为无生授课与现场答辩,无生授课时间不少于12分钟,无生授课结束后马上进行现场答辩环节,时间为3分钟。

4.考生成绩计算:考生面试按结构化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考生总成绩(100分)=教学能力 (满分50分)+综合能力(满分30分)+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分)+举止仪表(满分10分)。

(四)现场签订协议。选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2018年3月7日签订聘用协议(或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组织体检与考察,报主管部门审批,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招聘单位要求办理体检考察、签订毕业生三方协议等聘用手续的,则自动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入职后具有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和干部身份,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二)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三)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

(四)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五)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六)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七)放弃聘用资格者;

(八)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九)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公告由中山市坦洲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老师、麦老师,咨询电话:0760-86219005

 

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018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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