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夏石嘴山市委员会办公室选调文秘人员公告
2018-02-28来源:易贤网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办公室面向全区公开选调文秘人员。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本次共选调文秘人员3名,主要从事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自治区五地市及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新录用公务员的服务期须满5年(截至2018年2月28日,含试用期),通过调任、公推比选、换届选举等形式进入公务员队伍,须具有5年以上本机关公务员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在现岗位连续2年从事文秘工作。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毅力,能适应经常性加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本地最低服务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特岗教师服务期)。

2.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印发工作方案,在石嘴山日报和石嘴山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3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方式:在石嘴山市工作的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登录石嘴山网下载《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将报名表一式三份,贴近期红底免冠照片,送至石嘴山市行政新区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a1-236)。不在石嘴山市工作的采用网上报名,登录石嘴山网下载《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于2018年3月6日下午18:00前将报名表扫描件及印证资料发送至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综合科电子邮箱:szsswbzhk@163.com。

石嘴山网(http://www.nxszs.gov.cn/)

报名要求: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一份),个人起草的讲话或调研报告1份(电子版发送至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综合科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作者);附所在工作单位证明(证明内容为:参加工作时间、正式进入机关单位工作时间、现任职务或现聘岗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受处分的情况、是否同意报考等)。

(三)资格审核

由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四)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间: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重分,一并进入面试。

1.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六)资历量化

资历量化占考试成绩的10%,考生按照资历量化表如实填写,资历量化表、印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送至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综合科a1-236室,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负责审核,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资历量化×10%。

(七)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

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考试成绩×80%+考察组评分×20%。

2.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对拟选调文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合格的方可选调。

(八)公示

择优确定拟选调文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考察达不到选调标准、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后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可依次递补,也可不进行足额选调。

(九)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应问题或者反应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二)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监督电话:0952-2218026

咨询电话:0952-2218038(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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