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景德镇市市直单位人事调配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职位
遴选单位: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市级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和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
遴选职位: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18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景德镇市范围内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景德镇市范围内的县(市、区)及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其中,不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的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位。
3、市外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和参公单位中,本人或配偶为景德镇籍,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4、科员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科级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如遴选单位对职位有其他年龄要求的,考生需按该职位年龄要求报考;
5、现任职务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层次任职要求;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2014年2月18日后考入乡镇机关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市直单位的公开遴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8:00至3月2日17:30。报名地点为各遴选单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材料及程序: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个人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以及4张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如实填写《2018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打印填报,手动签名,一式四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党委(党组)及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报送到遴选单位。
3、如有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通知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于3月6日8:00至3月7日17:30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重新自愿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没有改报的,自动作废。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2018年3月15日8:00至3月16日17:30期间,报考人员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工作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低于上述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一) 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有关事项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8年3月23日向所报遴选单位查询成绩。
(二) 面试
1、面试公告。考生可于2018年3月27日登录景德镇党建网、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等,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面试前,由遴选单位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遴选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并通知递补人员。遴选单位需于3月30日上午12:00前将递补人员名单报送市级组织人社部门上网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
3、领取面试准考证。2018年4月11日8:00至4月12日17:30期间,报考人员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级组织人社部门进行指导。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本次遴选实行考试与考察并举,用人单位可对考察情况进行量化,入闱考察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可以采取加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遴选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单位熟悉遴选工作业务的组织人事干部组成,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组织考察工作,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实绩公示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并出具考察对象的廉政、计生和综治证明等有关材料。
2、确定人选。遴选单位综合考察人选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后,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3、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拟遴选人选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反馈市级组织人社部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递补前需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将拟遴选人选在景德镇党建网、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等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遴选人员的,进入遴选单位试用,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遴选单位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景德镇市委组织部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