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方案的通知》(龙府办发[2018]11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师岗位职数
七、招聘后的待遇
1.根据龙府办批〔2013〕440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对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新进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手续由聘用单位统一到县公共人才服务就业局办理。
2.招聘教师的聘期:第一年为见习期,见习期满,根据表现情况给予转正定职定级或辞退。
3.招聘教师的待遇:聘用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待遇。聘用人员于2018年秋季开学前上岗,服务期不少于5年。
4.见习岗位:招聘2018年教育系统见习岗位的见习教师统一安排在学前教育岗位和杨村镇等农村小学任教,试用期一年,见习岗位教师在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按上级文件的标准执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相应参加2019年龙南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从教育系统见习岗位招聘教师考试,招聘职数以届时实际参考人数的40%确定。
八、有关要求
1.如招聘职数内有弃权人员,则按入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聘。
2.考生报名须遵守考试诚信制度,保证所提供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定于报名前,资格审查从始至终,最后聘用资格由领导小组审查,时间定于2018年7月20日前。
3.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龙南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