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县政府办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方案
2009-04-10来源:蒙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和统一高效,根据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红河州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蒙自县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考试方案》,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工作的领导小组

(略)

二、领取面试通知和资格审查时间

报考蒙自县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请于2009年4月15日至4月16日到蒙自县人才服务中心二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报考岗位要求户口不限的不提交)、毕业证原件(2009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进行审验。考生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局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的目的

面试是对笔试合格的应聘者进行的从业能力的测试,其目的是考察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确定拟聘人选。

四、面试的方法

根据幼儿园教育的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景模拟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09年4月18日 8:30—18:00

2、面试地点:蒙自县机关幼儿园。

六、面试工作人员构成

面试人员由命题员、考官、监督员和保障人员组成。

1、命题员的产生:命题人员挑选有关专家提前全封闭命题。

2、面试考官的组成:面试考官由七人组成。其中行政领导1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面试考官由监督员在考官库中抽取。

3、监督员由县人大、纪检监察机关派人参加全程监督。并邀请新闻媒体单位现场监督。

4、保障人员由计时记分2人、引领员1人、待考室管理员2人组成。

七、面试工作流程

1、面试前15分钟面试工作人员到达面试地点。

2、面试前30分钟考生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工作人员初审考生证件,宣布应试人员纪律要求,组织考生根据岗位进行抽签排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考生抽签表》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交记分员登记分数。

3、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引导员按考生抽签顺序带考生入场面试。

4、每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记分员收回考生发给的材料,收集考官《面试评分表》(考官须签名),计算考生成绩,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

5、记分员按《考生抽签表》核对考生姓名及编号,登记考生分数后,在《面试成绩汇总表》及《考生抽签表》上签名,并将两个表格交监督员、主考官签名,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八、面试内容

幼儿教育方面的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九、面试分值

面试总分为100分。七位考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线为60分,求出平均分值即为该项最后分值,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十、考生要求

1、考生必须在面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进入候考室,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不得当场对面试评委会的评分提出异议。

4、严禁一切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蒙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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