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经国家民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现将2018年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创建于1950年8月,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学校。学校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分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现有教职工1930余人、56个民族的全日制在校生26200余人。学校是一所优势和特色比较鲜明的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11个学科门类,拥有71个本科专业,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资格和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资格,现已形成了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详细介绍见学校主页)。
二、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8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要求。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
7.熟练运用维吾尔语和汉语。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国家民委、西北民族大学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2.接收简历
应聘者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shizike@xbmu.edu.cn,邮件主题为“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姓名”,邮件附件须包括《西北民族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聘信息登记表》和应聘者个人简历,邮件大小请勿超过2m。
应聘者简历需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受教育情况、获奖情况、实习(实训)情况、教学科研情况、工作情况等,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各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公章)、获奖证书、科研材料等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简历材料须编辑为1个pdf或word文档。提供的所有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4.现场确认
学校将通知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应聘人员须携带登记表(本人签字)、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党员关系证明及个人简历等材料,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
由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制定考核细则,组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成绩公布
学校公布应聘人员考核成绩。
7.政治审查和考察
8.审批
(1)招聘工作小组汇总审核后,综合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学校审批。
(2)学校人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3)学校人事处报请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9.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在所在城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内容及要求见学校人事处体检公告。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10.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11.报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人员报国家民委审批。
12.聘用
经国家民委审批后的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根据应聘个人情况统筹分配至校内相关聘用单位,如有不服从分配结果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说 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考核、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若正式聘用后被查出违纪违规行为,学校有权解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者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四、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http://www.xbmu.edu.cn/
人事处联系电话:0931-2938051
邮箱:shizike@xbmu.edu.cn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