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依次在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两地设立考点,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高栏港经济区是依托华南沿海主枢纽港高栏港而设立的经济功能区,总面积38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5.5万人。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珠江口西岸首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西江及南中国海走向世界的门户,是广东海洋经济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地区之一,更是珠海经济发展的引擎和龙头。辖区现有公办中小学校10所,其中初中4所、小学6所,均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http://www.zhdz.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对象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2016、2017年暂缓就业毕业生);
2. 国(境)外2016年和2017年毕业,且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高等教育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相符,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方向要求参照《应聘岗位与专业对应表》(附件2)执行。
不接受下列人员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华南师范大学(考点1)、湖南师范大学(考点2)”考点的先后顺序,依次对各岗位招聘人数进行调整,额满为止。即:考点1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情况对相应岗位进行调整,形成《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考点2)》后,在考点2进行招聘,若在考点1已完成全部招聘计划,则不再进行考点2的招聘。各考点报考《岗位表》将及时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关注。具体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方式进行,在所有考点中,每人限报一次,限报一个岗位(即已报考点1,则不能再报考点2)。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通过者,携带报名材料,到考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未通过者,不用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登录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http://www.zhdz.gov.cn/)的《高栏港经济区教师应聘网上登记系统》或登录网址:http://59.38.32.189:8087/报名,要求考生秉着诚信报考的态度,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及时修改查询密码,自行打印1份经初审通过的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下午17:00时,届时报名系统将关闭,无法打印报名表。
3. 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⑴《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⑵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2018年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必修课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截图合格成绩);2018年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截图合格成绩);
⑷《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⑸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镇级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
⑹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⑺教师资格证;
⑻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暂缓就业证明或可改派证明;
⑼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国(境)外使领馆(联络机构)开具的留学证明;
⑽获奖证书。
以上报名材料中提交《报名表》原件,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不予退回),并查验原件。所有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应届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⑽项。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⑹⑺⑻⑽项。国(境)外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⑹⑺⑼⑽项。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需携带打印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及报名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18年3月3日(8:30-12:00时,14:30-17:00时)。
3.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就业指导中心。
对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考生组织面谈。现场资格确认结束后,将根据应聘者的面谈表现及学业成绩、专业技能、综合表现等情况,择优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当岗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0倍时,按30: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等事项,于现场资格确认后2天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公布(未获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4.其他事项:
(1)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确认后,符合报考条件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2)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空缺岗位调整至下一考点招聘。
(3)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招聘人数≤2名的岗位,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人数≥3名的学科,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事宜,于笔试后4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上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答辩+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依“面试、笔试”成绩顺序,按其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否则对其增加面试。
考生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公布。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召开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集体见面会,与应届及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签约资格。所空缺岗位是否递补,可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递补规则是分岗位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考生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及毕业时未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862、7228581、7718915;联系人:陈老师、凌老师、闫老师。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由区党政办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756-7268648。
(三)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受聘者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的,取消其教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分岗位按面试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在2018年8月1日前报到者;2.不服从区教育主管部门调配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