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县 人民医院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市、县“515”人才引进规划要求,结合县人民医院卫生人才实际需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注①:专业参照:《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②:(年龄计算为1月1日,即35周岁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 1月30日—1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江苏省阜宁县人民医院北院区门诊4楼人力资源科(阜宁县阜城大街111号)。
3.联系方式: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0515-87278607
胡老师:18252262112 郑老师:1505107626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报名表(见附件);②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④2018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③、④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卫计委和县人民医院组织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 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阜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政审、聘用
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政审,并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阜宁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18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7292179
咨询电话:0515-87208168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