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科员3名。
二、选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
(二)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三)年龄33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1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1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身体健康。
(五)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六)有下列情形不予选调: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
7.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地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办公室(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政府机关大院1号楼836室),联系电话:2116615。
现场报名后请将报名有关材料(含照片)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zhswxcb@126.com,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选调公务员”字样。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2月14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材料
(1)《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3)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4)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
(5)所有材料纸张用a4规格。
(二)资格初审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1.笔试:每个职位笔试成绩前6名(含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如果其中有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超过6人,则该职位将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经面试后,依据面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考察对象人选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经资格复审后,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资格复审、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五、其他
本次选调各环节相关公告将在珠海宣传(www.zhxc.gov.cn)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本公告由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1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