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我校于2018年1月8日组织应聘考生统一进行了笔试,经请示赤峰市人社局和赤峰学院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笔试设立最低分数线为40分,低于40分不能进入面试。现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并定于2018年1月17日、 18日对应聘赤峰学院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1月15日来校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现将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面试由面试和试讲组成,面试4分钟,试讲8分钟,共计12分钟。其中试讲为板书讲课,不准使用多媒体课件,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对应专业内容,题目由考生自行确定。
2、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外国语学院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用汉语作答,试讲必须用英语讲课;蒙授生面试和试讲必须用蒙语;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以用汉语作答和讲课,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和讲课,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确认后领取面试准考证,请考生严格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进行面试。
5、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
(1)面试确认地点:
赤峰学院崇正楼413办公室
(2)面试确认受理时间:
2017年1月15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6、联系人:冯朔 联系电话:0476-8300095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