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43名。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地处珠三角腹地,广佛都市圈中心区域—南海桂城,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2016年4月,南海区人民政府与广东省人民医院签订合作办医框架协议,省医全面托管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8月,省医南院启动房颤中心、胸痛中心、心血管急救培训中心和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的创建,探索构建跨区域专科分级诊疗体系;11月,与广东省人民医院心外科结成专科联盟,开展心脏外科手术,开创南海心脏外科先河。
我院将以“大专科,小综合”的模式,以广东省人民医院最具品牌及影响力的心内科、心外科、心儿科为龙头,引领各专科整体提升。计划在10年内将医院建设成为国内领先、辐射港澳台及东南亚的高水平、现代化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招聘的职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共29个,具体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凡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应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设置条件;
5.年龄要求男未满40周岁,女未满35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在职特殊人才及其随调配偶的年龄条件提交区医招委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毕业生
毕业生应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往届毕业生: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范围包括招聘公告发布前三年内毕业但尚未就业(包括未签订事业聘用合)的南海生源往届毕业生,或两年内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尚在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应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取得副高以上职称或具备卫生系统学科带头人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
(3)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和本科学历的人员;
(4)报考非医岗位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在职特殊人才
在职特殊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2)任省级及以上学术专业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者;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4)省级及以上重点专科负责人;
(5)地级市及以上三甲医院现职主任。
(五) 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六) 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卫生人才招聘管理系统进行公布,同时在单位网站、南海人才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接收和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1.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凭招委会发出的《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前往招聘单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
2.如考生同时报考区内多间公立医院,考生一旦取得《聘用通知书》,即无法获得区内其他公立医院聘用资格。在取得《聘用通知书》后放弃受聘资格者一年内不得报考区内公立医院。
3.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录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九)其他
(一)除2018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余拟聘人员需在公示前提供学历认证,请提前做好准备。
(二)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三)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为2018年1月25日。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在网上公布。
(六)招聘考试结束后,若发现受聘人员有严重违纪或造假行为的,随时发现随时解聘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试用考察期开始后,受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八)高层次特殊人才招聘常年开展。符合高层次特殊专业人才招聘条件的,由我单位向招委会提出申请,经业务考核、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后,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经报招委会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757-88386178,联系人: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386029
本方案解释权属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人事科。
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