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乡镇面向县外选调工作人员,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共选调64人,其中:公务员43人,全额事业21人。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公务员岗位面向县外新余籍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县外新余籍在编在岗的参照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的,可报考公务员岗位;
2.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县外新余籍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新余籍是指本人或父(母)或配偶属于新余户籍,父(母)或配偶在分宜工作。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学历及专业(详见分宜县2018年乡镇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
3.年龄(详见分宜县2018年乡镇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计算时间截至为2018年1月31日);
4.具有3年(含试用期或含在人事部门人事代理时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并已脱离处分期和保密期(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1月31日);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8.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报考的;
6.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1 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分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分宜县行政中心二楼239室)。
2.报名要求:①报考人员要按照岗位类别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自己的相应身份类别选择岗位(仅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②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③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写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④报考前应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⑤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要真实准确,保持通讯顺畅。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替补。
七、确定拟选定人选。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讨论排名确定拟选调人员,以文件统一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名单,报请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3. 选调人员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不安排实职,保留原级别。
九、其他
1.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选调资格的,列入诚信黑名单,近3年内不得参加分宜县各类公开招聘和选调考试。
2.选调人员到分宜工作之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本次选调方案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分宜县2018年乡镇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