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人员公告
2018-01-10来源:易贤网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用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公开选用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4日,报名时间截至1月14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⑥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⑦承诺书(附件5);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选用考试采取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采取电子版发送方式。

①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深圳市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计划生育承诺书、承诺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tsjbgs@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码+姓名”;

②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③报名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211378。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岗位招聘人数如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开考。如不开考,可调剂报考其他岗位,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1月9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3、我局将于2018年1月15日下午5:00前通过邮箱对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回复;对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16日上午12:00前将原报名情况截图及报名材料重新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

4、我局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后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试形式、时间、地点。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根据岗位安排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为实操技能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具体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报考对象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考试全程对报考对象资格进行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查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聘用

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派遣到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部门工作,按照《光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管理。人员薪酬待遇依据岗位、学历、工作年限等,具体按照《光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确定。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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