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招聘公告
2018-01-09来源:易贤网


一、招聘计划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计划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1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长白县户籍或升学前原户籍为长白县;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1月1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朝鲜族高中毕业),汉语言专业;

2.具有较高的中朝双语文字翻译能力;

3.能独立完成交办的所有翻译任务。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8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日期其中有一个为2018年的,可视为2018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现场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8:30至1月17日16:30。

2.报名地点:长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报名要求:报名者(委托代理人)须填写《2018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和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长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选出面试人员进行考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将在《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 招录人员成绩按笔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 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未及时查询的一切后果自负。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长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选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白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期过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及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将依据我县员额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八、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注:本文来源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原标题“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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