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我县师资短缺问题,同时也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市委、县委相关精神和市、县公开招聘教师方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采取地方性事业编制方式,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自愿、择优的原则;全程贯彻市委、县委宏观指导管理,县委组织部牵头协调,县纪检委全程监督,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编委全力保障,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二、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0日10:00至2018年1月11日19:00
地点:庆阳市熙和金村大酒店3028室(庆阳市和谐广场西侧)
三、招聘人数、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计划共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812人(即:幼儿园教师245人、小学教师386人、初中教师120人、高中教师31人,职业高中30人)。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即: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相关院校的与招聘岗位相近专业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志愿到鄯善县从事教育工作。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特别优秀因年龄无法报考自治区特岗教师或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3.招聘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
(1)初中、高中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2)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有从教经验或其他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非师范专业。
(3)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学历限学前教育专业、幼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师范类专业或相近专业,有从教经验或其他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非师范专业。
4.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或(mhk)等级水平三级甲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5.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招聘条件第4条所列标准。因学业成绩延期取得毕业证书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前,按临聘人员对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办理相关手续。
(3)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但必须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2017年已经录用为吐鲁番市地方性事业编。
7.在我县2017年教师招聘中离职、辞职、解约、未按约定报到等人员。
(十一)聘用人员管理
1. 聘用教师实行地方性事业编制合同聘用制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执行。
五、有关待遇
(一)吐鲁番市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统一待遇
1.地方性事业编制享受与正式在编教师同等工资、五险二金、其他补贴和定级定等等方面待遇。
2.可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晋升。
3.可在吐鲁番市事业单位之间调动。
4.对合格胜任的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优先将其纳入每年特岗教师自主招聘范围。
5.每年给予报销一次新招聘教师回家探亲或其父母来探望路费。(报销标准最高为火车硬卧)
6.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和急需人才按照《吐鲁番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享受工资、职称评聘、职务等级、安家费及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7.新招聘教师自上岗之日起按月计发工资或发相应的生活费。
(二)鄯善县待遇标准
1.鄯善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绩效工资等组成。本科学历月待遇6100.64元(含个人及单位承担的五险、两金)、月实发3019.87元;大专学历月待遇5777.44元(含个人及单位承担的五险、两金)、月实发2858.63元;中专学历月待遇5426.73(含个人及单位承担的五险、两金)、月实发2798.52元。
2.按照在岗情况每月享受1050元的补贴。
3.试用期满后高温费每年2000元,冬炭费每年729元,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发奖励性绩效工资6000元-10000元,享受第13个月工资。
4.招聘学校可提供教师周转房,配备基本生活物品。
六、有关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客观、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如果应聘者原先与其他单位、部门已经签订过就业协议的,自行解决相关解聘手续。
3.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自身原因延误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4.本招聘简章由鄯善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七、联系方式
网站查询:鄯善党建网(www.xjssdj.com)
鄯善县现场及网络报名联系人:
阿不力克木·阿不力米提 0995-8345032 0995-8391586
电子邮箱:ssxjyjrsb@163.com
(电话咨询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
咨询时间段为:10:00-19:00
联系电话: 蒋玉华 电话:13999043661
孙作棋 电话:13579541499
戚 峰 电话:13699918956
袁娅丽 电话:13899308353
鄯善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