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高中和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教育名县创建的顺利进行,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到我县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1.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湖南师大、福建师大、江西师大和赣南师大等教育部与省重点共建的师范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在我县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
(3)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岗位条件
(1)专业条件
①教育部与省重点共建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为师范类专业(不含电子商务岗位),且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硕士毕业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专业,但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资格条件
①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明材料,上岗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②非师范类毕业生对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但一经聘用,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辞退。
③特教岗位毕业生放宽至具有教师资格证(若是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报名时须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明材料且在上岗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条件: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或违纪的;
(5)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的;
(6)试用期内的人员的;
(7)现役军人;
(8)大余县在编在岗教师;
(9)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选聘岗位
总计35个。具体学科岗位详见《大余县2018年选聘高中和特教紧缺学科教师计划表》。
四、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大余县政府网、大余电视台、大余教育网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①根据日程安排,赴高校参加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毕业生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其它院校毕业生也可参加)。报名具体地点详见相关高校的公告。报名时间初定为:
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元月8日-2018年元月9日;
赣南师范大学:2018年元月11日-2018年元月12日;
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元月14日-2018年元月15日;
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元月17日-2018年元月18日。
②选聘计划中高校签约未满的空缺岗位,改在县教育局接受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元月22日-2018年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大余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经毕业院校审核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历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须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明原件;非师范类毕业生暂不作要求)。
④大学期间获奖证书等荣誉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大余县2018年选聘高中和特教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现场提供);
⑥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用)。
注: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采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
3.资格审查。对报名对象进行现场联合会审,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报名对象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面试
(1)时间和地点
①高校面试具体地点详见高校招聘公告,时间初定为:
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元月10日;
赣南师范大学:2018年元月13日;
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元月16日;
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元月19日。
②县教育局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必要时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面试时间一般为15分钟,满分100分。
5.签约。根据选聘计划及科目要求,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录取。拟签约对象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是应届毕业生另须由学校出具现实表现材料,如无影响签约的问题,则与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后,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就业协议自动失效,用人单位不负违约责任。
6.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大余政府网、大余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上编、聘用等手续。公示期内,被举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就业协议自动失效,用人单位不负违约责任。
五、优惠政策
1.大余户籍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情形,视为具有大余户籍:
(1)2016年7月1日以前本人或配偶的户口关系在大余且现仍在大余;
(2)本人参加高考或中考时户口关系在大余;
(3)本人或配偶父(母)户口关系现在大余且达二年以上;
(4)配偶为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或职工。
2.对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按余办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将其纳入我县人才引进范围,享受相应的待遇,即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1800元/月的人才特殊津贴,发放三年;在大余没有住房的,按有关政策租住100平方米人才住房并享受租房优惠,租住4年后可按核定价购买。同时,按类别享受相应政策包。
3.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直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王老师 0797-8731331 13767781277;
曹老师 0797-8731331 13979759960;
电子信箱 1241376311@qq.com。
监督电话:0797-8725539 (县监察局)
0797-8710161 0797-12388(县人社局)
0797-8731005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大余县2018年选聘高中和特教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doc
2.大余县2018年选聘高中和特教紧缺学科教师计划表.doc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1.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湖南师大、福建师大、江西师大和赣南师大等教育部与省重点共建的师范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在我县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
(3)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岗位条件
(1)专业条件
①教育部与省重点共建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为师范类专业(不含电子商务岗位),且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硕士毕业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专业,但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资格条件
①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明材料,上岗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②非师范类毕业生对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但一经聘用,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辞退。
③特教岗位毕业生放宽至具有教师资格证(若是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报名时须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明材料且在上岗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条件: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或违纪的;
(5)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的;
(6)试用期内的人员的;
(7)现役军人;
(8)大余县在编在岗教师;
(9)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优惠政策
1.大余户籍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情形,视为具有大余户籍:
(1)2016年7月1日以前本人或配偶的户口关系在大余且现仍在大余;
(2)本人参加高考或中考时户口关系在大余;
(3)本人或配偶父(母)户口关系现在大余且达二年以上;
(4)配偶为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或职工。
2.对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按余办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将其纳入我县人才引进范围,享受相应的待遇,即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1800元/月的人才特殊津贴,发放三年;在大余没有住房的,按有关政策租住100平方米人才住房并享受租房优惠,租住4年后可按核定价购买。同时,按类别享受相应政策包。
3.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直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王老师 0797-8731331 13767781277;
曹老师 0797-8731331 13979759960;
电子信箱 1241376311@qq.com。
监督电话:0797-8725539 (县监察局)
0797-8710161 0797-12388(县人社局)
0797-8731005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