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我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2名职员,现公告如下:
一、拟选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深圳市龙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专业技术岗位七级职员,1名;
岗位二:深圳市龙华区造价管理站专业技术岗位七级职员,1名。
二、选聘范围、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选聘范围
面向深圳市范围内符合选聘及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职员选聘基本条件;
2.符合《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选聘职员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关于学历、学位
岗位一最低学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低学位为博士;岗位二最低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最低学位为学士。
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应聘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2.关于专业
岗位一专业要求:结构工程(081402),按照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岗位二专业要求:工程管理(120103),按照2012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3.关于年龄、工作年限及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岗位一年龄要求:应聘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岗位二年龄要求:应聘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
以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月31日;要求应聘人必须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要求最低专业技术资格为高级工程师(岗位二同时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证);要求深圳市户籍。
(四)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须在30日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龙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资福利和退休待遇
工资福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退休实行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九)其他事项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选聘职员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执行。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选聘职员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