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玻璃研究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专接本),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4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沙河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网址为:http://www.shsrsj.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4日(周日不休息)至1月1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3、报名地点:河北省沙河市玻璃技术研究院一楼人事部(沙河市北环路66号)。咨询电话0319-8781609;监督电话0319-8921345。
4、报名需带资料:本人需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河北省沙河市玻璃技术研究院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不允许他人代办。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市人社局和玻璃研究院依据公开招聘岗位设置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6、开考比例: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可适当降低。
7、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河北省沙河市玻璃技术研究院人事部;领取准考证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及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实行百分制,时间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网址为:http://www.shsrsj.gov.cn/。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