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总体部署,为切实增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专业性、目标性和实效性,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科学承接产业转移,加速县域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干部队伍中公开海选县招商办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责任心、事业心强;热爱招商引资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经济工作,有较广的招商资源;具有正常履行招商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不限性别、年龄、身份、级别、学历、专业;
3、有招商工作经历和重大在手在谈项目的优先录用。
二、报名方式
采用自愿报名、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自愿报名: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主动报名,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报名等方式均可(电子邮箱:zzbgbk6666@163.com;报名电话:22331307;来信地址:闽清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单位推荐: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动员,主动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报名。
三、海选程序
1、发布公告。在闽清电视台、“新闽清”微信公众号、闽清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公布实施方案。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5日下午17:30时止,
3、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考察。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抽调人员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
5、县委研究确定。根据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提出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四、工作保障和激励
1、海选上的招商办主任须专职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个人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以及供给渠道不变。
2、海选上的招商办主任当年招商目标责任任务完成较好的,享受优先宣传褒奖、优先选送培训、优先评先评优,同时当年年度考核可评为优秀等次,不占用所在单位名额;连续两年招商目标责任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成效突出的,列入科级干部后备队伍,享受优先提拔重用(正科级领导干部符合条件的,由县委优先向市委推荐使用)。
五、考核管理
招商办主任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其招商任务完成、材料报送及日常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招商办主任海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实施好、协调好、落实好海选的各项具体工作。参与选拔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海选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闽清县委组织部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