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2017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于2017年12月21日结束,根据《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17年12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入围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以及体检人选等事项进行公布,具体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序号 |
姓名 |
岗位编号 |
考生序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综合成绩排名 |
是否进入体检(填是或否) |
备注 |
1 |
关韵珊 |
sz2017027d0099 |
170791210006151 |
60.60 |
90.33 |
75.46 |
1 |
是 |
/ |
2 |
张洁 |
sz2017027d0099 |
170791210006959 |
59.00 |
80.33 |
69.66 |
2 |
否 |
/ |
3 |
史辰璐 |
sz2017027d0099 |
170791210017592 |
54.80 |
79.67 |
67.24 |
3 |
否 |
/ |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2018年1月3日(周三)上午9:00前到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体检科前台(福田区莲花路1120号门诊五楼)等候,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统一带领前去体检。
三、体检有关要求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成绩单参加体检,准备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
(二)考生体检表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应将体检表交给医院回收体检表的工作人员。
(三)体检费由本单位向医院支付。
(四)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抽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五)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立即取消该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