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岗位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及学位证书)
4、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失业证、劳动合同、社险缴费记录(三选一原件及复印件)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成绩单、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月6日上午9:00-11:30
资格审核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招考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录取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