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和硕县招聘警务人员公告
2017-12-29来源:易贤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聚力新疆工作总目标,经新疆巴州党委、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139名。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户籍不限。

(三)以男性为主,特殊岗位性别以职位表为准,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3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原件为准)。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张家口籍考生学历可放宽至中专(仅限公安、政法专业),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职位

详见《2017年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职位条件表》。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报名可选择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其中一种方式。考试不收取费用。

1.现场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填写《2017年和硕县赴内地招聘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持身份证(有退伍证明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2018年毕业生持学校证明),提供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97592681@qq.com。招考领导小组考前统一审核原件。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 — 2018年1月6日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河北北方学院东校区教学楼二楼大厅

报名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中兴北路辅路(西门),富强路(东门)

乘车路线:乘7、12路公交车到市府大楼下车到北方学院东校区西门,乘33路公交到北方学院东校区东门。

2、提供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人社部门负责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或报考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拟聘人员经所有考试程序合格后,签订聘用协议,统一由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财政统发工资,缴纳八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医疗附加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900-1300元/月>),具体工资待遇如下:

1、月应发工资本科学历6987元、大专学历6694元、高中6619元;

2、发放冬季采暖补贴每年720元;

3、工作满一年年终发放第13个月工资,本科学历1859元,大专学历1801元;

4、工作满一年,根据考核等次发放绩效考核奖8000-12000元;

5、工作满一年,发放精神文明及综合治理奖3000元;

6、每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

报名咨询:

电话:0996-5627341,0996-5622777(传真)

电子邮箱:597592681@qq.com

 

新疆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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