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波教育局第二批面向社会(不限户籍)招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17-12-26来源:易贤网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教育局直属26所学校(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8名,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学校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全民事业学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招聘学校的详细简介情况见相关学校网站。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或试讲、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各级各类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可先应聘,如本次公开招聘被录用,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此次招聘教师岗位中信息技术(计算机类)、音乐类(钢琴声乐、舞蹈)、文秘、旅游管理、捷克语、法语、西班牙、韩语(朝鲜语)、物联网、会展、电气实训教师、模具实训教师、科研职业教育类、轨道交通类、广电传媒、新闻传播、数字媒体类、护理、临床医学、电工电子、特殊教育、园林绿化、烹饪面点、机器人、形象设计、空乘服务等专业课教师岗位历届毕业生也可先应聘,同样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教师岗位历届毕业生报名时均须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宁波大市范围内的事业编制教师及民办学校在职教师需要取得所在学校的同意。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学校、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日。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2018年1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00);宁波市学生职业体验拓展中心(宁波鄞州区文苑路462号)2号楼五楼。相关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联系人详见附件1。

3.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先通过宁波教育人事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rsc.nbedu.net.cn),点击网站主页右侧浮动图片进入报名页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在2018年1月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00-4:00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确认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就业推荐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学校出具的从事相关教学工作的证明、高中相关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教练员证、英语专业八级证、及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的要求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具有事业身份或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身份人员根据要求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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