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省深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务员)考试拟录公示(三)
2017-12-26来源:中公教育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现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1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邮编:518040,电话:0755-12333,传真:0755-8810171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确影响聘任的,将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任,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任文件为准。

附件: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职位)拟聘任人员名单(三)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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