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市秀山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工作人员的补充通知
2012-08-02来源:重庆市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秀山县教委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电子档案建设方案》的通知(秀山教发〔2011〕90号)和关于印发《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秀山教发〔2012〕3号)精神,经县教委研究决定,参加2012年城区学校考调的人员(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岗位、勤杂工和勤工俭学会计岗位除外),2010年秋和2011年春两学期的教学成绩(平均分和及格率) 必须同时达到本校(乡镇)、全县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成绩排名前二分之一。请拟参加考调的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报名时需须提供以下证明:

1、报考人所在学校出具2010年秋和2011年春两学期的教学成绩(平均分和及格率) 是否位于本校(乡镇)同年级同学科成绩排名前二分之一以及2010-2011学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的证明,由经办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报教师进修校审核。

2、教师进修校出具2010年秋和2011年春两学期的教学成绩(平均分和及格率)是否位于全县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成绩排名前二分之一的证明,由经办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另外,由于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进行了修订,笔试涉及“课程标准”的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公布的2011年版“新课程标准”为准。

二O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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