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2017-12-25来源: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推动我省高职教育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通知要求,2018年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继续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考生须按统一要求报名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为做好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信息

学院名称: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136

办学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学费:5000元/年

二、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600人。

(二)各专业计划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及 住宿费 办学地点及联系电话
1 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 三年 25 学费:5000元/学年 住宿费:800元/学年

云南省曲靖市职教园区小坡收费站旁; 联系电话:

0874-3181871、3181873 ; 传真:0874-3513237;

邮编:655001;

学校网址:

www.ynny.cn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25
3 煤矿开采技术 23
4 安全技术与管理 20
5 矿井通风与安全 23
6 应用化工技术 23
7 工程测量技术 20
8 工程造价 20
9 电气自动化技术 28
10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28
11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8
12 工业机器人技术 28
13 数控技术 25
14 物联网应用技术 28
15 计算机应用技术 25
16 物流管理 25
17 市场营销 28
18 广告设计与制作 25
19 建筑室内设计 25
20 文秘 28
21 建筑室内设计(建档立卡专项) 100
22 物流管理(建档立卡专项)

三、报考条件

通过2018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三校生应(往)届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5日8时至12月29日18时,29日18时关闭报名系统。

(二)报名办法

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入工作网,使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成功并保存提交后,于2017年12月29日18时前到高考报名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完成签字确认后视为报考成功。

(三)单招考试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精神,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高等院校单招考试费。

(四)其他事项

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2018年3月初自行登陆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nny.cn),点击进入“单独招生”公布考生名单进行核对。明确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核对无误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不分文理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总分420分。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分。

(2)2018年2月底前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报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量化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试”环节。

(3)未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考当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考试成绩与等第量化为相应的分数。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时间:2018年3月17日14:00,按考生名单顺序进行。

(2)地点: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具体地点请登录学院网站(www.ynny.cn)查询或校内单独招生公告栏。

(3)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职业素质等和是否有体育、艺术特长。测试由学院组成专家组,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测试成绩由专家组打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成为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3.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考生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职业适应性测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查询核对测试名单,确定测试时间和地点并打印准考证。

(2)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3)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考生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的原则,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其中:文化素质考试220分,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200分,总分420分。

1.文化素质考试

(1)采取综合试卷答题,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80分、数学50分、政治50分、英语40分,共计四科、总分220分。

(2)考试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考试。

(3)考试大纲:参照《2018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大纲说明》。

(4)考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9:00—10:40,共计100分钟。

(5)考试地点: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具体地点请登录学院网站(www.ynny.cn)查询或校内单独招生公告栏。

2.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

(1)面试名单公布:2018年3月17日13:00点后,由学院公布进入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的考生名单。

(2)面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14:00,按公布考生名单顺序进行。

(3)面试地点: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4)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与交流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应用分析能力和基本的职业技能,面试成绩由专家组打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成为考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成绩。

3.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考生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文化素质考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查询核对考试名单,明确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核对无误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

(3)文化素质考试开始后,由考生按规定时间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考试为现场评分,即考生答题完成、提交保存后,计算机自动生成成绩,考生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签字确认。

(4)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成绩=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的原则,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六、录取办法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院校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3.除“煤矿开采技术”专业限招男生外,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学生体检标准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录取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只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行公示。

2.2018年3月23日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

3.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到当地报名确认点进行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

4.确认流程:

(1)时间:2018年3月26日8时—3月28日时

(2)地点:当地县、市、区招办

内容

 

要求

 

备注

 

选择确认

 

考生携带单招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现场选择拟录公示中的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或选择放弃参加单招录取确认

由县、市、区招办信息员按考生选择通过工作网进行确认

打印确认表

 

考生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5.2018年4月4日前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单招预录名单。

6.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学院于2018年7月办理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考生须知

1.高职单招录取的文、理科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高职单招录取的“三校生”‚不再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及录取。

2.三校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核、体检方有资格参加单招录取;高中生须达到学业水平考试控制分数线、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体检方具备单招录取资格。

七、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录取院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录取院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录取院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院校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院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2017年院校将安排10%的专项计划,用以帮助集中连片地区(87县)的贫困考生。同时承诺决不让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录取院校“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凡被院校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资格以2018年3月5日前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通过上报的数据结果为准。

(七)云南省内大中型水库移民考生,由省财政厅、省移民局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每年每生8000元。库区移民考生需在报到时提交县(市、区)移民局、州(市)移民局审核盖章的《移民学生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

八、实施阳光招生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各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整个单独招生工作过程,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实施阳光招生。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云南省曲靖市职教园区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小坡收费站旁)

邮编:655000

传真:0874-3513237

咨询电话:0874-3181871、0874-3181873(工作日8:00-11:40,14:30-17:00)

单独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平台:

云南招考频道网址:www.ynzs.cn;

学院网站:www.ynny.cn;

微信公众号: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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