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体育运动学校为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奥运争光计划”,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练3名(事业编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教练3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淮安市体育局公开招聘教练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淮安市体育局网站(网址:http://tyj.huaian.gov.cn/,下同)及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huaian.gov.cn/,下同)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8日—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体育局办公室(淮安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贵宾入口一楼,通甫路9号,市体育中心院内),报名咨询电话:0517-83929851,0517-83182080。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于2018年1月9日前登陆淮安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并填写《2017年淮安市体育局公开招聘教练员报名表》。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淮安市体育局公开招聘教练报名表》2份(用a4纸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2张;
(6)取得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需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7)下列4项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一项:
①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省以上专业队带队训练一学期(4个月)以上经历证明;
②所带队运动员参加省运会比赛获得金牌2枚(含)以上证明;
③所带队运动员参加全运会比赛获得前三名证明;
④正式进入省以上专业运动队且训练2年以上经历证明。
(8)所在训练单位薪资表复印件(有省以上专业队带队训练经历或正式进入省以上专业运动队训练2年以上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淮安市体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成功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人选确定:报名成功人员均确定为进入考试人选。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2.考试时间:2018年1月13日(星期六)。
3.考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应聘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4.考试顺序:由淮安市体育局组织考生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5.考试形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①笔试。考生按照指定内容,在专用教案纸上设计一份训练课教案。时间为1小时。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②面试。面试采用试教形式,笔试合格的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根据设计的训练方案稿,实施现场教学演示,时间为20分钟。评委根据现场教学演示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6.考试总成绩折算和公布: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市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进行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再次面试,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前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体检资格。由淮安市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进入体检范围内的应聘人员,请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淮安市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市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体育局:0517-83182013;
淮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淮安市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