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17-12-16来源: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办学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响应“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职招生改革,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具有一定专业发展潜质的优质生源,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名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学校代码:14012

第七条学校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第八条:学校简介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曲靖卫生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学校顺利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6年通过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试点工作。先后被确

定为首批云南省高职高专特色骨干院校、滇东北医药卫生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国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云南省医学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国际护士执业水平考试项目协作单位、护理专业认证与评估五星级学校、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高校、澜沧江—湄公河职业教育联盟副理事单位、云南省第二批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医学技术系、药学系、公共课部、基础医学部、思政部七个二级教学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处、图书馆三个教辅机构,形态机能研究所、微生物研究所、医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3个研究所,有附属综合医院3所、教学医院9所,均属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成立有云南省190职业技能研究所、曲靖市卫生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建有校外实习基地102个。

学校招生专业共开设18个,面向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500余人,普通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8000余人。护理和眼视光技术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临床医学和助产专业等专业为学校重点专业,眼视光技术专业是省级眼视光技能型人才双证书培养模式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2017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也是云南省唯一一所入选该项目的医学类高职高专院校。

学校现有教师362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教师90人,有高级职称教师72人。学校先后培养省级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名师3人,珠源名师1人,珠源技能大师1人,享受曲靖市政府特殊津贴1人,曲靖市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3人,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8人,市级优秀教师3人,市级学科带头人1人,获国家专利5项,省级质量工程55项,教师主持各级各类科研课题90项,其中,主持和完成中宣部、中国科协、教育部立项课题2项,参与教育部眼视光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1项,主编或参编教材155部,发表论文1141篇,出版专著4部,获省级教学成果1项,曲靖市科技技术进步奖5项,曲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

学校以“笃学敦行,修德励能”为校训,以“敬畏生命,崇尚科学”为校风,以“教真育爱,传智授业”为教风,以“问道医学,知行合一”为学风,以“质量立校、育人为本、突出特色、服务社会”为办学理念,长期培育和形成了“树立大医、大学、大爱、大家文化;强化医德传修、医学传授、医技传习;为医药卫生事业和人民健康培育基层优秀人才的办学特色。

学校与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近10所学校保持中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与加拿大罗耶斯特学院开开展联合办学项目,已招收三届中加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生。学校还与北京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学院、大理大学、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江苏联合技术学院、黔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广东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结为友好学校,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近几年,学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在98%以上,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且就业质量高,连续5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第三章报名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对象:2018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三校生应(往)届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

第十条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计划数(人) 招生对象 学费(元)
眼视光技术 75 建档立卡户考生、三校生、普通高中毕业生 5000.00

备注:住宿费标准为600~800元/年,依据住宿人数(6人间或8人间)而定,按曲靖市物价局、财政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报考方式

第十一条报名时间:以2018高职单独考试招生通知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报考办法: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考,并在规定时间到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第五章考核方式及录取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一)文化素质考试方式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分。

未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考当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考试成绩与等第量化为相应的分数。

2.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

三校生文化素质考试大纲参照《2018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采取综合试卷答题,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40分、政治40分,共计四科、总分220分。

(二)职业综合测评方式(200分)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考核都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职业综合测评进行,职业综合测评分笔试、面试所占分数比例为: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总分200分。

(三)成绩汇总

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总分220分+职业综合测试总分200分=综合成绩总分420分。

(四)免试相关办法

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申请免试就读高职(专科),严格按照《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进行,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报考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免试资格等相关问题请直接与学校联系。

第十四条录取办法

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严格执行省招生考试院确定的招生计划,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五官端正,眼视光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能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药卫生类专业。

2.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在综合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除技能获奖免试生外,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综合测试缺考任意一科(或考分为零分)均不能被录取。

3.录取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jyz.org/)“招生就业”上公示。公示结束,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学校于2018年7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同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方式进行。

第六章其它

第十五条考生待遇

1.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经确认录取的考生,一经录取后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于2018年9月与统招生一并入学。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且符合全国统一高考条件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

2.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第十六条助学保障

1.学校实行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此外,学校还实行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资助办法,以帮助贫困学生能正常完成学业。

2.被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高职阶段享受一等助学金,同时学校还将优先安排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七条毕业证书及证书种类

1.与统招毕业生一致,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和毕业实习全部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2.毕业年级学生可通过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获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第十八条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学校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874-3415269(学校纪委)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与对外交流处(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邮政编码:655011

招生咨询电话:0874-3126727(兼传真);3415529;3415636

学校网站:http://www.qjyz.org/

第二十条特别声明: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单招事宜,有关单招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一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适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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