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解决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的问题,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4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本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二、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金到个人账户。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四)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2年12月21日至1999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2月21日至1982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报考人员有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0日。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2015年、2016年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2016年潮州市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次招聘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人数和专业
本次招聘人数总共44人,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饶平县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表》。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饶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后楼三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68-2602091;地点:黄冈镇龙眼城南侧。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注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3张及报名表(一式两份),以上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概不退回。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2、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各报名者需自行到饶平县人民政府公众网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后在报名时上交,经审查合格者于2017年12月2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事项
特岗全科医生由县卫生计生局负责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形式进行公开招聘,考核内容为:1、医疗专业知识;2、综合分析能力;3、沟通应变能力;4、组织协调能力。具体办法为:县卫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并聘请部分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
招聘考核时间:2018年1月14日
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招聘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最低分数线为60分,并于考核后20个工作日内在饶平县人民政府公众网上公布具体入围名单。
七、体检和考察
招聘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招聘岗位考核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体检事项由饶平县卫计局会同饶平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具体考察工作由饶平县卫计局及属下事业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聘用和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饶平县人民政府公众网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
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九、递补与调剂聘用
如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可以放弃补录机会。
十、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立举报电话:2602091,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对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员,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饶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7日
附件1:
饶平县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表
乡镇卫生院 | 特设全科医生岗位数 | 乡镇卫生院 | 特设全科医生岗位数 |
上饶 | 2 | 新圩 | 2 |
饶洋 | 2 | 联饶 | 2 |
新丰 | 2 | 钱东 | 2 |
建饶 | 2 | 高堂 | 2 |
三饶 | 2 | 黄冈 | 2 |
新塘 | 2 | 凤洲 | 2 |
汤溪 | 2 | 所城 | 2 |
浮山 | 2 | 大埕 | 2 |
浮滨 | 2 | 柘林 | 2 |
东山 | 2 | 海山 | 2 |
樟溪 | 2 | 汫洲 | 2 |
合计 | 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