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充实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的通知
2017-12-07来源:徐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全力保障建筑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经研究,拟对原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成员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检测企业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中,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咨询研究等工作,并具备参加本市组织的专家活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的论证和制定;

(二)参与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督查、鉴定、评价;

(三)参与有关建筑施工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论证;

(四)参与建筑施工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五)参与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六)参与建筑行业安全教育培训;

(七)参与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考察、调研;

(八)参与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申报人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提供《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家推荐申报表》(见附件,一式2份),并于2017年12月25日前报到市城乡建设局安监处;也可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报。

联系人:路教利,电话:0516-66998091。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409室。

(二)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组织审查、公示、公布入库专家名单。

五、专家库的管理和使用

(一)市城乡建设局为入库专家颁发聘书,不定期组织培训;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核遴选一次。期间,因工作调整、身体健康等原因或不能胜任的予以解聘;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清出专家库并予通告。

附件:2017年度徐建发110号附件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家推荐申报表.xlsx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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