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惠州市财政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7-12-05来源:惠州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满足本单位部分专业人才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广东省范围内开展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惠州市财务总监办公室科员、惠州市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科员各1名,具体选调职位要求详见附件3。

二、选调条件

(一)广东省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4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根据有关规定,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需满服务期限),个人现任职务为科员级职务(含正股、副股)或办事员职务任职满三年以上,历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尚在公务员试用期及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曾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和学历学位等取得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选调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5日止。

(二)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携带资料现场报名,或以邮政快递(EMS)方式邮寄(以邮寄邮戳日期为准)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惠州市财政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需贴彩色电子照片),另附2张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及现工作单位);

2、个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见附件2);

5、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所有复印件由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考生报名同时要将《惠州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4)自行下载填好,将信息采集表电子版以及个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应与报名表使用一致)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选调报考资料”),邮箱地址:hzsczjrs@163.com。

报名及邮寄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6号财经大厦三楼市财政局办公室,邮编516003,联系人:陈整文,联系电话:0752—2881692。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核。惠州市财政局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和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将通知其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开考前发给准考证,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方式、评委组按有关规定设置。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经公开选调程序一时未确定合适人选,则暂时空缺。

(三)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然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惠州市财政局组织实施,组织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经惠州市财政局研究同意后依次递补。

(四)办理转任。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惠州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如实填写《惠州市财政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考生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联系电话。惠州市财政局办公室:0752—2881692;监督电话:0752—2789328(惠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本公告由惠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惠州市财政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惠州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4:惠州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信息采集表

惠州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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