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关于领取秋季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2017-12-01来源: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区辖内各有关人员:

2017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对审查合格的人员证书予以发放,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发证时间:2017年12月4——6日。

办公时间:上午8:45—12:00,下午2:15—5:00。

二、领取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15楼1501室。

三、领证提供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请出示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孕期未完成体检人员,需持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附件: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评估中心

2017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8765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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