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自2007年创办至2012年,学校共投入1600多万进行改造和加固,已达到校舍安全规范标准。几年来学校迅速壮大,发展速度之快在全市是首例。学校以“用责任与智慧奠基未来”为办学理念。“用责任促进学校发展 用智慧涵养学校文化”,致力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用高度责任感和教育智慧,实施优质教育。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顶岗) 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特殊教育专业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
3、有一定教学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思明教育网(http://www.smjy.net/)。
2.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 请发至邮箱254322227@qq.com
3.报名时间:即日起。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表》 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http://www.smjy.net/)公示3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结果应该符合要求,由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86273
六、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