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简介:
江门市是广东省中南部的一个地级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西翼。东邻中山、珠海,西连阳江,北接佛山、云浮,南濒南海,毗邻港澳。因位于西江与其支流蓬江的会合处,江南烟墩山和江北蓬莱山对峙如门,故名江门。江门市辖蓬江、江海、新会3个市辖区,代管台山、开平、恩平、鹤山4个县级市,面积9504平方公里(约占珠三角的1/4),2016年末常住人口454.4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5.6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5.06%;乡村人口158.7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4.94%。
江门市气候宜人。地处亚热带,雨量充沛,年均气温22.2-22.9摄氏度,无霜期在360天以上。全市海域面积2886平方公里,拥有岛屿561个,海岛面积249.97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20公里。全市森林覆盖率43.7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25平方米。江门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之一,全市主要河流水质至今仍保持Ⅱ至Ⅲ类标准,城市水域功能区和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大气环境质量维持国家二级标准水平,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99%,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2012年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
江门市拥有十大城市名片: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范例奖、国家信息化试点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亚太经合组织中国RISE计划试点城市、中国绿色经济十佳城市。
江门市经济飞速发展。201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418.7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53374 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04.13亿元,税收收入 417.0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 225.3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1517.77亿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赋予了江门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区的定位,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业、绿色家电(新型电子信息)迅速兴起。
江门市交通网络发达。已建成佛开、开阳、新台、江鹤、中江、江珠、江肇、西部沿海等8条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78公里,居广东地级市前列。广珠城际轨道建成通车,“和谐号”直达侨乡,江门融入大珠三角一小时经济圈。随着广中江高速公路、江罗高速公路、中开高速公路、新台高速公路南延线、江顺大桥、广佛江珠城轨、江恩城轨(含台山支线)、广珠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以及深中通道、港珠澳大桥通车后,江门作为珠三角通往粤西陆路交通枢纽的地位将更为突显。江门水路至香港95海里,至澳门53海里。拥有国家一类货运口岸新会港和台山广海港,银洲湖水域可通航万吨巨轮。广海湾及川岛地区具备建设30万吨深水港的优越条件。
江门有“中国第一侨乡”美誉。祖籍“五邑”(江门地区的俗称,即五个县级市——新会、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的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近400万,分布在全世界五大洲10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五邑籍华侨、华人分布在亚洲地区的约占20%,美洲地区的约占70%。华侨爱国爱乡,通过捐助公益、投资兴业等方式帮助家乡发展,到目前为止已为家乡捐资捐物超过74.12亿港元,回乡投资超过263亿美元。独特的华侨历史,形成了绚丽的侨乡文化。从建筑、饮食、服饰、风俗习惯,随处可见中西交融的痕迹。江门市还先后与美国河滨市、美莎市、密尔布瑞市、澳大利亚阿拉腊市等4个海外城市缔结为友好城市,发展友好交流对象城市有10多个,遍布7个国家和地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第139号令)精神,现于2017年第四季度组织江门市直海洋与渔业系统事业单位到广州高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专场设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西区田径运动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江门市海洋与渔业事业单位校园现场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博士;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3.港澳学习或境外留学毕业至报名时未满1年的硕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人员不限年龄,其他人员要求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江门市海洋与渔业事业单位校园现场招聘岗位表》)。
(三)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的博士,或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了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了专业方向的,应聘者除须具备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外,修读课程还须符合专业方向。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4.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5.应聘者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亲属担任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应聘者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开除处分未满5年;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2015、2016年在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所需资料
1.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内地居民身份证,如应聘者为社会人员的提供户口本;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博士,或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注意事项:
应聘者要诚信报名,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二)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者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电子邮件+现场确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6日下午17:00前(以邮箱有效收件时间为准),将报名资料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压缩包发送至各用人单位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岗位表),并于12月17日上午8:30时-11:30时到华南师范大学招聘会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
2.招聘会现场报名。12月17日上午8:30时-11:30时直接到华南师范大学招聘会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
通过“电子邮件+现场确认”方式报名的,用人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意见,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在现场确认期间发给准考证。通过“招聘会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用人单位现场反馈资格审核意见,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当场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主要形式为“胜任力测评+面试”,时间:12月17日下午13:30(地点由招聘单位在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时通知考生)。
(一)胜任力测评。主要测试应聘者对职位的胜任力和适合性。测评结果仅作为面试评委组评分参考要素,不计入考试最终成绩。
(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从业气质等情况。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五、初步确定就业意向、体检、考察
用人单位在最终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同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同岗位最终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试用及聘用
用人单位将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复审,通过复审的在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不按时报到者,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进入递补程序。
七、福利待遇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江门市海洋与渔业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
附件: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