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绿春县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及相关事项通知
2012-07-30来源:红河人才网

绿春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为做好2012年绿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体检及招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12年8月6日上午7:30到绿春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中进行体检(地址:绿春县行政中心A幢三楼大厅)。

(二)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和4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勿食猪肝、猪血、大量绿色蔬菜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清晨空腹进行B超检查。

3、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4、经期及怀孕者不作妇科检查,经期不作小便检查,待月经结束后与绿春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安排检查。

5、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五)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档案转递

考生请于2012年8月15日前将档案转入绿春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考生档案不在绿春县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即时到绿春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

三、其它要求

(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政审(考核)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无异议者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三)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逾期未转交档案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证件的考生,

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绿春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4222280。

五、绿春县纪委监察局投诉电话:0873—4221383。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红河州绿春县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总成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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