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热爱组织人事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4.珠海市户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辅助类合同制职员,享受《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工资福利待遇规定》(珠人薪〔2007〕56号)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持报名材料到珠海市政府大院1号楼520室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至3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材料:《珠海市委组织部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所有原件带齐备查),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审核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通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www.zh-hr.com)公布,考生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报名人数低于6人不予开考。笔试结束后,依考生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于考前2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www.zh-hr.com)公布。
2.面试。笔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时间、地点于面试前2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www.zh-hr.com)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并视情况进行补录。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www.zh-hr.com)公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职员管理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22384。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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