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评审,许佳佳等15位同志通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3日-1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83498478
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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