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洪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拟聘用胡敏敏等52名同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于2012年8月7日下午5:30前通过电话、署名书信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0517-87223385;
县委组织部:0517-8721137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11609。
中共洪泽县委组织部
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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