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县2012年引进事业单位成熟人才简章
2012-07-27来源: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优化全县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中共开县委员会、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万名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开委发〔2011〕27号),现面向县外引进事业单位成熟人才。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引进。

二、引进对象

开县以外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引进名额

本次引进事业单位成熟人才300名(详见“一览表”)。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

(四)符合引进职位其它要求(详见“一览表”)。

(五)身体健康。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请于8月20日前填写开县引进事业单位成熟人才报名表及登记花名册(附件2),并附个人简历或自荐书发送至指定邮箱(45789306@qq.com)。联系电话:52218882。

2.资格审查。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引进部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测试。

(二)测试

测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测试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测试办法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各主管部门分别制定。根据测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相关配套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公示

经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社保部门张榜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引进手续,与引进单位建立聘用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工作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重庆市开县2012年引进事业单位成熟人才一览表

开县引进事业单位成熟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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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引进事业单位成熟人才报名表.doc》来源于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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