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2017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2017-10-26来源:历下区人民政府

辖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济南市人社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7]115号文件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1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评审条件

(一)凡在我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务员和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今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区属事业单位,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由主管部门审核呈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由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审核呈报。

(二)申报人员应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济南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济人社发〔2011〕22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要求

1、济南市《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2份(A4纸型须双面打印);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报到证原件;

4、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

5、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

三、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要求

2017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通过《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网址:http://124.128.251.110:8185/。也可以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登录。

(二)纸质材料报送的类别、数量及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7份原件(A3纸型),须从系统中生成导出并正反面打印;

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4、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若无职称证,则不需要提供。

5、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从取得技术员资格至申报当年每年一份);

6、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

7、单位出具的公式结果报告1份;

8、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

9、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除填报以上材料外,还须手写《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一并报送。

四、填报评审材料的要求

1、严格填写评审材料。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

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

得以复印件代替。

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大厅-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栏目中下载。《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纸质版可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印刷所购买,电话:86915856,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南新街23号。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注册学信网账号-登录-在线验证报告-高等学历-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范围为2002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2002年前的学历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2、严格审核评审材料。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年度考核材料及表格中所填写内容等进行逐项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呈报前,《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A3纸型)在本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3、严格评审材料入档要求。各单位报送的评审材料,请用标准档案袋装送,并在档案袋封面上详细注明材料和份数,所填材料及证件数与实有数相符。上报证书原件不要带证书封皮。

五、精心组织实施,严肃工作纪律

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须返回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行文公布。对伪造学历、资历等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济南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济人社发〔2011〕231号)等要求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收费标准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将材料送到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23楼2326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88152309

药品技术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将材料送到历下区食品药品技术监督局505室(历下区十亩园街1号)。

药品技术专业初级:81280502

教育系列初级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将材料送到历下区文化东路44号,历下区教育局412室。

教育系列初级:86593596

档案查询:88150660

根据鲁价费发[2016]4号,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次100元。

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4日

1、2017年职称评审会前公示(模版)

2、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