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或法官助理公告
2017-10-26来源:历下区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面向法院系统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含济南市所辖各县区)工作人员,公开选调法官或法官助理。有关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选调职位为法官或法官助理,选调人员1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3、具有行政编制公务员身份,历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2年及以上审判工作经验(截止2017年10月31日);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受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法院系统表彰,宣传调研、文体类除外)年龄可以放宽至38周岁(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7、参加选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机关同意方可报考,如有约定服务年限的考生,还应经上级人事主管机关同意方可报考;

8、符合法官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网上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的流程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济南市人社局网站(www.jnhrss.gov.cn)和历下区政府网站(www.lixia.gov.cn)上公布,公告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日8:30至11月5日17:00。

2、报名流程: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考生首先登陆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rsks.jnhrss.gov.cn/),按照报名流程如实、准确填写《2017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或法官助理报考信息表》。

3、填报要求:考生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名成功后应按网络提示打印《2017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或法官助理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参与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同时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登陆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审判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2017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或法官助理报考信息表》、《诚信承诺书》和一寸照片三张(近期同底);

8、《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9、涉及放宽年龄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奖励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资格审查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选调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选调名额的,相应核减选调指标。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并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职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应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面试,最终确定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经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在历下区政府网站(www.lixi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如有人员放弃,不再组织递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人事主管机关按规定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1、选调人员享受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同等人员待遇,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2、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3、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81691152,81691015

监督举报电话:0531-81691071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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