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档案局2017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2017-10-25来源:易贤网

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组通字〔2014〕55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组通字〔2017〕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省档案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附后)。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省档案局人事处(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联系电话0551-62609073)。

(二)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参加面试人选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各1份(须加盖干部管理部门印章)。

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11月25日上午8:00,地点在安徽省档案局。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以面试当天的抽签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均为原件)参加面试。

(四)考官构成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为4人。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档案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档案局统一组织安排,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和差额体检、考察的办法进行。

根据遴选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由省档案局统一安排并承担费用。

根据体检情况,省档案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对象出现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

体检、考察的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省档案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安徽先锋网、安徽档案网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将办理试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省档案局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各环节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省档案局按人事考试规定和保密、回避等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9073

监督电话:0551—62608993、62608407

附件:省档案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30012

(1名)

30102616

66.25

30102614

64.5

30102615

60.75

30013

(1名)

30102624

70.5

30102618

69.75

30102704

69.5

安徽省档案局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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